龍興寺旧址释尊子
26-09-06 13:07

佛教经律的结集与流传,是教史研究中的核心课题。圣典(阿含经)与律典,同被视为佛陀教法的载体,然而二者在诸多事件的记述上存在显著差异。面对这种差异,学者与修行者应当如何取舍?本文主张:以圣典为准,律典为辅。这并非轻率之论,而是基于文本比较、结集时序与内容一致性等多重证据所作出的审慎判断。以下仅就提婆达多出家及学神通一事,作具体的版本比较,以期用实例说明上述主张的合理性。

《增一阿含经》卷四十六明确记载:

提婆达兜复再三白佛言:“唯然,世尊听在末行。”佛复告曰:“汝宜在家分檀惠施,不宜出家修沙门行。”提婆达兜便生此念:“此沙门怀嫉妬心,我今宜自剃头,善修梵行,何用是沙门为?”提婆达兜即自退归,自剃须发著袈裟自称言:“我是释种子。”有一比丘名修罗陀……复与说神足之道。(引文毕)
圣典的叙述简明而一贯:佛未允提婆达多出家,他自行剃发披衣,日后以僧相出现在佛的面前,佛也没再说什么,等于算是默许了;其神通是从比丘修罗陀处学得的。这段记载情节清晰,因果分明。然而,各部律典对此事的记载却彼此参差,甚至互相矛盾:
《五分律》载:佛亲自为提婆达多解说修通法,提婆达多安居之中便获神通。此说与圣典截然相反——圣典言佛拒绝其出家,律典却言佛亲授神通。假如真如后世传说的那样,律藏与经藏同时结集的话,则存在这种矛盾不可调和。
《十诵律》 载:提婆达多往问阿难,阿难"以多闻慧为说神通道",提婆达多勤修得四禅,因四禅起神通。此处教其神通者变为阿难,且特别注明"阿难未离欲故不知过去未来事"。
《根本说一切有部律》载:提婆达多先问佛,佛不教;次问阿若憍陈如,不教;复问马胜、跋陀罗等五百上座,皆不教;最后往诣十力迦摄波处,十力迦摄波"不观佛心及诸上座",遂为说神通法。此说情节最为繁复,且特别标出十力迦摄波为"阿难陀邬波驮耶"(阿难的师父)。
将上述记载并列比较,可以清楚地看到以下问题:
第一,圣典一贯,律典分歧。圣典只有一种说法,而律典至少出现三种不同的版本。若圣典与律典同出于一次结集,同源于共同的记忆与传承,则不应在同一事件上产生如此根本性的分歧。佛亲教、阿难教、十力迦摄波教——三者不可能同时为真。
第二,律典内部自相矛盾。各律典之间不仅与圣典不同,彼此之间也互相抵牾。这种分歧本身就说明:律典并非在统一的、严格的结集程序中一次性定型的,而是在较长的历史时期中,由不同部派各自编集、逐渐增补而成的。
第三,律典叙事有明显的宗派倾向。以《根有律》为例,其叙事结构为:佛不教,五百上座不教,唯独十力迦摄波教之。而十力迦摄波被特别标注为阿难的师父。圣典记阿难初出家时闻富留那说法即证须陀洹果,并未记载他与十力迦摄波有师徒关系。律典此处特意建立这一关系,并以"不观佛心"之辞暗示十力迦摄波不如佛及五百上座明察,其贬抑阿难一系法师僧的意图,不难察觉。类似以非法事触及阿难的叙述,在律典中并非孤例。
上述事实共同指向一个结论:律典的成书晚于圣典。其理据如下:
一、若二者同时结集,则同一事件不应有多种互相矛盾的版本。矛盾的存在,正说明律典是在不同时期、不同部派中分别编成的。
二、圣典叙事质朴简要,律典叙事繁复铺陈,且往往附加解释性的评论与道德判断。从文体演变的一般规律来看,繁复者往往晚于简要者。
三、律典中出现的宗派倾向与部派色彩的内容,其形成时代自然晚于圣典所反映的较早期面貌。
圣典与律典,皆为佛教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宜轻废。然而,当二者出现矛盾时,应当有明确的主次之分。圣典叙事一贯、质朴,各经之间互相印证,基本法义较少宗派色彩;律典则版本纷歧、叙事繁复,且带有明显的部派立场。因此,以圣典为准,律典为辅,既是对文本事实的尊重,也是对历史脉络的如实认知。这不是贬低律典,而是厘清源流、辨明先后,使学者与行者有所凭据,不至于在互相矛盾的说法中无所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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