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认定卖黄金研究生未犯罪#
在这个案件中,有两层法律关系:
一层是,这个研究生买卖黄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另一层是,购买黄金的资金是否属于赃款,是否要追赃?
一个是他自己本身有没有参与犯罪,另一个是这笔钱是否属于赃款,是否要进行追缴。
目前,北京警方认定他没有参与犯罪。
但是,湖南警方认为这笔钱是赃款,做了查封冻结。
按照法律规定,赃款追脏止于善意取得,如果两人的交易价格是市场价,这个研究生对背后的诈骗案件不知情,则从理论上来讲,这笔钱应该予以解冻。但从实操中来讲,一旦资金被警方冻结,很难短期解冻。
因为解冻需要内部开会做决策,涉及到责任问题。
而且,诈骗案背后有受害人,受害人会不断要求退还资金。钱冻在那儿,可以减轻办案机关面对受害人的压力。
只能说,遇到可疑的交易,不要进行,不然万一牵扯到什么刑事案件中,很麻烦。#热点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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