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因幻听认为被骂捅死邻居2人#山东聊城男子疑因幻听捅死邻居案就要一审开庭了。去年10月23日晚,被害人刘某华一家正在给过世母亲办十周年忌日演出,对门邻居刘某奇因幻听以为主持人在骂自己母亲,上前争执被劝开。刘家父子三人出门查看,在胡同相遇后,刘某奇直接掏刀连续捅刺,造成刘某华、刘某当场死亡,刘现为重伤,肠子都被捅了出来。
据起诉书和司法鉴定,刘某奇2014年就因故意伤害罪被判过四年,2020年被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作案时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幸存者刘现为说了一句话特别扎心,精神分裂症不是免死金牌。两家就是对门邻居,中午还打过招呼,晚上就出了两条人命。现在刘现为刀伤未愈干不了重活,要养活自己三个孩子和弟弟5岁的女儿。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属于可以从轻,而不是应当从轻。广东就有类似案例,患精神分裂症致3人死亡,二审维持了死刑判决。精神疾病不是绝对免责的理由,关键看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是否完全丧失。
这类案件最难的,是法律上的“可以从轻”和家属情感上的无法接受之间的巨大裂缝。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暴力风险预警这些老生常谈的问题,是不是也该借着这个案子再被认真讨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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