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红茶的三叔
26-09-07 12:38 微博认证:房产博主

我们学新概念英语,有两篇印象特别深刻的文章,一篇是Good News。一篇是The double life of Alfred Bloggs。

一篇让我们知道,老板可以随时让你走人,失业是很痛苦的事。另外一篇让我们知道,万恶资本主义国家,体力劳动比白领收入高,但是人们还是愿意做白领,哪怕是装模作样。

那是80年代末,还是很震撼的。所以我的老印象就是,学点英语。可以多点文化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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