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警
26-09-07 12:52 微博认证: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隧道当赛道[怒]?两人飙车依法被查!】2026年8月4日,江门鹤山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有车辆在鹤山市宅梧镇彩虹岭隧道往鹤城方向超速行驶。经查,涉事车辆粤J7***3、粤JF***P为黄某、陈某通过车辆租赁公司租赁所得,后由陈某将车辆转交冯某驾驶。事发当日,黄某、冯某分别驾车驶入彩虹岭隧道,在隧道内实施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彩虹岭隧道全程5公里,两车仅用时2分钟左右便快速驶完,行驶速度远超规定限速。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在隧道里,粤J7***3号小车平均速度约为152.64km/h,粤JF***P号小车平均速度约为151.38km/h,均构成严重超速违法行为。

民警对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隧道飙车炸街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二人均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签订了《交通安全守法承诺书》,承诺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文明规范驾驶。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黄某、冯某均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

值得警示的是,驾驶人黄某今年5月刚考取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内。其此前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已被记6分,叠加此次记6分后,实习期内累计记分已达12分。根据相关规定,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的,将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这意味着黄某的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需要重新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方可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曝光# #广东APEC安保进行时# #文明交通礼行天下#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http://t.cn/AX0jgqg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