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周,家长群里最贵的一句话是:"校服,必须买。"
9月6日,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回应校服三问:
① 购买原则:自愿购买,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
② 严禁未经集体决策选购校服,不得以校园活动、仪容仪表为由设穿着门槛;
③ 一般每3年一个时段,分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
今年3月新版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已明确:严禁强制购买校服、利用校服牟利。
法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2006年修订,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第五十六条——违规收取费用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句话记住:"自愿"不是宣传语,是义务教育的法定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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