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万物恒河水
26-09-07 18:39 微博认证:海外新鲜事博主 成华区巨大涡流家政服务部 顾问 科技博主 微博剪辑视频博主

🔻图1有网友说:“有个想法想说一下,就我去年底去香港的实际花销来看,刨去交通费和住宿,香港实际花销我只用在了吃上,花了400多港币,还是两个人。交通我是住深圳的,实际一共两晚,也就600,交通我不知道这人是什么方式,但是这样看不算演唱会门票来看不算多”。
🔻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印发的《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第三十七条,申请或者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如有下列情况,申请人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停止救助,出具告知书,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其中一种情况就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
🔻根据《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如果低保家庭被认定存在“高消费行为”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应当停止救助。
🔻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存在高消费行为:
🔹(一)日常生活费用大幅超过一般家庭平均费用;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消费;
🔹(三)自费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入托、就读私立学校、出国留学);
🔹(四)出国或出境旅游、就医;
🔹(五)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头等舱、动车组列车一等及以上座位、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高消费行为。
🔻去香港看演唱会,如果费用来源如小作文所说是“自己做力气活+省下来的补助去的”,理所当然是无发说明正当理由的高消费行为,依法依规应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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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