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给页面跳转立新规##页面跳转合作将被严管#】
据媒体报道,近日,证监会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为券商、基金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转接渠道合作划定新规。
通报要求,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开展转接渠道业务前,必须完成事前评估,并由总经理、合规负责人、首席信息官等管理层签字确认。
跳转页面涉及证券交易或基金申赎的,平台若存在运营不足3年、无千万级用户运维及扩容能力、网络安全等级偏低、数据防护不到位、金融属性弱且无风险处置机制等任一情形,即被认定为高风险。
高风险合作须聘请外部专家评估,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属地证监局报告。
第三方平台还须以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身份完成证监会备案,否则不具备合作基础。多家机构已启动存量转接合作排查。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4月中下旬,多部门联合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该法于9月30日实施。(第一财经、界面新闻、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