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4岁男童摸臀争议#
维护自身身体边界没有错,但维权也要分清对象、守住分寸。
监控清清楚楚,四岁小孩奔跑跑动,属于无意磕碰,根本不存在主观故意。有不满完全可以找孩子家长沟通,可这位女子直接冲上去控制幼童,把孩子脖子勒出痕迹,把孩童无心的意外直接定性成恶意摸臀。
成年人的委屈不该宣泄到懵懂幼儿身上。四岁的孩子,连完整是非都分不清,拿成年人的尺度去审判一个孩童,手段过激,反应过度。
反感被触碰可以理解,但解决矛盾的对象是监护人,而不是直接对一个四岁孩子动手。维权一旦失去分寸,就变成了过度较真。
公共场合人人都该被尊重,但对待懵懂孩童,还是该保留一点基本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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