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未满 12 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任何行为均不构成犯罪,包括性骚扰相关犯罪。4小于12。
2、心理学普遍常识:4 岁幼儿尚未形成成人意义上的性别意识和性意图,不具备性骚扰类犯罪要求行为人具备故意性。
基于法律和常识,公安都必须且只能坚持不予立案。
小仙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但告的也是孩子的父母。如果孩子的父母在公安环节进行了伤情鉴定,或者精神伤害鉴定。即使未达到刑事标准,那么在反诉过程中,也可以向未检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这个事情和男的还是女的无关,和法律怎么定义完全无刑事责任有关,和每个做父母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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