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
26-09-08 12:41 微博认证:《潇湘晨报》官方微博

【#律师称4岁男童不构成性骚扰#】9月8日,#女子与4岁男童摸臀争议#登上热搜。当天,@潇湘晨报 ·晨视频记者就此事咨询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他认为:4岁男童不构成性骚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性骚扰需满足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实施。付建认为4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认知能力与控制能力有限,无法辨识该肢体触碰带有性冒犯的主观意图,不构成性骚扰。

据潇湘晨报·晨视频此前报道,8月26日,在长沙某餐厅内被4岁男孩摸了屁股,男孩父母表示孩子只是跑步过程中不慎触碰,并非故意。女子要求男童父母书面道歉、承诺会管教好孩子。男童父母要求女子为小孩受伤道歉。事发后,有关部门介入并调解三次,截至目前双方仍未达成和解。目前当事女子准备走诉讼流程。 http://t.cn/AX0RvA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