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案男方姐姐哭诉抬不起头#当姐姐说“婚内性行为不算强奸”的时候,这个家对“什么叫犯罪”的认知,就已经出了大问题。家里出现了罪犯,抬不起头是正常的[怒]。
案子发生在离婚冷静期,两人已分居。男方怀疑妻子出轨,在卧室放录音笔窃听,随后暴力殴打女方,造成腰椎骨折,轻伤一级。然后强行发生性关系,还用手机拍了视频。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双重罪名提起公诉。
而姐姐的逻辑是:弟弟老实本分、女方出轨在先、录音里没有激烈呼救、婚内不存在强奸。甚至带着母亲下跪求谅解——一边说“抬不起头”,一边拼尽全力帮弟弟脱罪。她的痛苦是真实的,但她的认知是错位的。
法律上没有“婚内强奸罪”这个罪名,但法律从未把丈夫排除在强奸罪主体之外。 区别罪与非罪的关键,从来不是“有没有结婚证”,而是婚姻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否使用了暴力。离婚冷静期、分居状态,就是婚姻非正常存续的典型情形。
姐姐说“婚内不算强奸”,等于默认婚姻是性行为的永久通行证。正是这种“结了婚就什么都可以”的家庭认知,才养出了一个在分居期把前妻打到骨折、拍下视频、还觉得自己没错的男人。
一家人都觉得“婚内不算犯罪”,他才敢在婚内什么都敢做。 这个逻辑,绕不开。⚖️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