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未婚未育她决定领养闺蜜#
韩国作家银曙澜将相处五年的闺蜜娥丽,通过成人领养登记为法律意义上的女儿。
两人仅相差4年多,现实里仍是平等挚友,领养是在当地现有制度之下,无奈选择的权宜方案。
一次急诊经历让她看清现实:朋友再亲密,在当地法律面前没有医疗签字权。父母终将老去,亲人未必及时在场。因当地缺少对应的生活伴侣制度,她们只能借用亲子收养规则,以此获得监护、继承、保险抚养人的法定身份。
但成人收养也并非万能,并不能自动拥有医疗决定权。当事人说,如果韩国有生活伴侣相关立法,她们根本不会走到收养这一步。
这一境外案例,折射出现代社会家庭形态正在发生变化,人们期待能有适配多元生活模式的法律保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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