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陈岚谈男童碰臀事件#
舆论场上所有的事情,理不清时,性别调换一下。
如果饭店里,一个4岁小女孩,跑动时不小心撞到了男顾客后臀,男顾客一把揪住小女孩的脖子,勒了1分多钟,(并勒令小女孩家长和小女孩一起道歉。到警方倒下抽抽说自己呼吸性碱中毒,要打120送医,最终成功让小女孩家长赔医药费+道歉……)
啊,我认为括号里就不会发生。
因为从勒小女孩脖子开始就被揍残了。
警察过来也是把这个勒小孩脖子的成年人拷走问话。
朋友、即使勒小孩脖子的是个女子,你知道欧美怎么处置这样的事吗?
就是象我上文描述的一样,
被暴揍再被警察带走追究责任。
法律应该是不分性别的。
女性不能因为性别身份,而具备了魔抗/法抗,
如果继续这样,
最终受害的不只是孩子、家庭,
还有整个社会和法治。 http://t.cn/AX0RJlRl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