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现场
26-09-08 16:59 微博认证:广东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DV现场》栏目官方微博

【DV短评:#把4岁男童推上被告本就很荒诞#】#4岁男童那一碰是故意还是意外# 女子称被4岁男童“摸臀”,监控曝光后全网吵翻:这究竟是“碰”还是“摸”?近日,来自福建的女孩小熊称,8月26日在长沙某餐厅内被4岁男孩摸了屁股,此事引发热议。根据监控还原,男童当时手持玩具枪在狭窄过道跑动,经过小熊身边时,左手碰到其臀部。紧接着,小熊上前一把揪住男童衣领,直到家长赶到,争执由此爆发。

事后男童父母向对方作出道歉,并且赔付了相关医药费用,但是小熊认定是故意摸臀,要求对方要么书面道歉,要么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男孩父母称,小熊对男童有勒脖子的动作,并且孩子脖颈处有勒痕,要求小熊先为此道歉。有关部门就此先后组织三次调解,双方仍未达成和解。

公共场合遭遇肢体触碰,心生不适、寻求说法,都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每个人的正当权利,维权意识本身没有错。但从普通生活常识来想,4岁小孩尚不具备成熟的性别认知和行为判断能力,况且从视频的角度看,男童并没有主观骚扰行为,是在跑步的时候左手高抬扒拉了身侧小熊一下。上来就给4岁小孩扣上“故意摸臀”的帽子,属实有点魔幻了。那一下触碰究竟是故意还是意外,目前只有当事双方的各执一词,小熊已经准备走诉讼流程,最终要靠法院在证据里找答案。

当然,整件事里家长的责任同样不能回避。餐厅人多路窄,放任孩子乱跑,本身就是监护缺位,事发后第一反应是辩解而非道歉,进一步激化了对立,把矛盾越闹越大。

在这起事件中,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据男童父母反映,小熊在事发时抓住了孩子,导致孩子颈部出现勒痕和抓伤。如果这个事实成立且有证据支持,那是否超出了“制止不当行为”的必要限度?哪怕并非故意,说句“不好意思”并不丢人。现在双方卡在“谁先道歉”,像两个孩子在赌气,唯独把真正该被教育的4岁孩子,推到了“被告席”上。

维权是为了厘清边界、提醒责任,不是带着戾气,非要争一个你输我赢。当一个4岁幼童成为被告,本身就是这场闹剧里最荒诞的一幕。奔跑的孩子需要学会停步,失控的成年人更需要学会弯腰。(视频:潇湘晨报)#伊能静谈4岁男童摸臀争议# @DV现场 http://t.cn/AX0RaY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