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诞司法实录:胜诉却倒赔国企 7000 元的蹊跷(之一)
一场颠覆认知的官司:我赢了判决,却成了欠债方
整件事的起因,是中俄边民互市贸易区实业开发总公司(国企)长期占用我的商场,我这些年没有收到任何租金,2024 年,我把国企告到了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希望通过正规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被告国企随即提起反诉,抛出大量本不该由我承担的各类杂项费用。原本权责清晰的事实、合同依据、相关证据,在审理之后呈现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
判定我本次诉讼胜诉,但与此同时,也全盘采信了国企的无理反诉诉求,最终抵扣核算后,结果彻底反转:打赢官司的我,反倒要向涉事国企支付 7000 元。我不仅维权无果,还凭空背负了一笔对国企的欠款。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庭审全程的证据审核双重标准。
庭审中,法*官逐一对我提交的所有证据进行原件核对、细致审查,严格核验每一份材料的真实性与关联性。
可轮到国企证据,审核标准瞬间彻底放宽。无需核对证据原件,对国企主张的金额也不做核实,即便材料存在诸多漏洞,依旧全部予以采信。
一边是严苛审核、步步较真,一边是全盘认可、毫无门槛,截然不同的证据裁量标准,让整场庭审的公正性大打折扣。
一场本该挽回损失的维权,最终变成了 “胜诉者吃亏、违约方免责” 的荒唐结局。
这里暗藏的合同权责颠倒、证据乱象细节更为离谱,下集会进一步拆解,欢迎持续关注!
发布于 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