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易社在视频里反复强调,监控显示“摸屁股”是事实,这纯粹是在玩文字游戏。
“摸屁股”这个词是带有性暗示的,“摸”表达的是抚摸,是有亲密属性的行为。
但孩子是不小心碰触到,第一没有主观故意,第二没有刻意停留,第三这个年纪不可能有性目的。
孩子之所以碰到屁股是因为他只有那么高,而不是刻意去寻找屁股的位置。
这个行为跟在人来人往的街头走路,不小心碰到别人肩膀是一个性质。
把这种行为定义为“摸屁股”,是别有用心。
媒体也是,为了热度直接用“摸屁股”上热搜。
监控显示,事情的真相是:
在人来人往的饭店,四岁小孩和十九岁女子不小心碰到对方,擦身而过后,十九岁女子抓住小孩衣领不放,直至小孩惊吓痛哭,家长赶来,双方发生争执,饭店调出监控。
随后女子报警,警方三次调节未果,十九岁女子在自媒体账号断章取义,企图网暴四岁小孩,并要起诉男孩父母。
随后有媒体放出完整视频,舆论反转,十九岁女子自媒体帐号被禁止关注。
你再看这段描述,谁有问题一目了然。
#国内对于儿童权利的保护远远不足#
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