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机动车绿灯故意不走交警火速处罚#[流汗]】近日,阜阳@临泉公安 接群众举报称,一辆车绿灯放行故意不走。道路监控画面显示,该车辆占据绿灯通行时间直至红灯亮起,导致后车无法正常通行。9月8日,交警大队其涉事车辆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交警提示:“绿灯不走”与“闯红灯”性质相同,均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若排除车辆故障、操作不熟等特殊情况,驾驶人将面临处罚。#江淮警事# http://t.cn/AX0EEh0T

安徽警方
26-09-08 21:01 微博认证:安徽省公安厅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