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利勇
26-09-08 22:31 微博认证:媒体人 超话主持人(中国娱乐新闻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被女子指控摸臀男童睡觉做噩梦##女子将碰臀男孩脖子勒出红印##老杜说事[超话]# 【4岁男童摸臀反转:碰还是摸?】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老杜。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在互联网上炸了锅的话题——“女子称被4岁男童摸臀”。这个事情不仅引发了网友的激烈争论,还牵扯出不少值得深思的法律和社会问题。咱们今天就掰开揉碎了,好好聊一聊。

首先,咱们得把事实搞清楚。事情发生在8月26日,湖南长沙一家餐厅里。来自福建的女子小熊(化名)称,自己被一个4岁男孩“摸了屁股”,还遭到了孩子家属的辱骂。但是,随后曝光的完整监控视频,让事情有了完全不同的画面。监控里显示,当时小男孩手里攥着玩具枪在餐厅通道里来回跑。跑动过程中,通道狭窄,男孩手部无意间碰到了小熊的臀部。小熊当时就喝止男孩,但男孩没停下,她就追上去一把揪住了孩子的衣领。男孩当场大哭,家长很快就过来了。

那么,这件事后续怎么发展的呢?男孩家长赶到后,先是道了歉,也赔付了医药费。但家长坚持说孩子是无意的,不是故意的。可小熊不认可,她提出了两个要求:第一,要男童父母当面或录制视频书面道歉;第二,要对方承诺好好管教孩子。而男童父母这边呢,也提了一个条件:道歉可以,但小熊得先为自己揪孩子衣领、导致孩子脖颈出现损伤的行为道歉。小熊觉得自己不是故意的,拒绝道歉。因为这事儿,双方僵住了。警方先后三次介入调解,全都没谈拢。最后,小熊表示准备走诉讼流程。

好,事实说完了,咱们来看看网友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哪几个方面。 我总结了一下,主要集中在这么几点:第一,这究竟是“摸”还是“碰”? 这是最核心的争议。小熊一口咬定是“4岁男童摸屁股”。可监控视频清清楚楚,孩子就是在奔跑中手部无意擦碰。这性质能一样吗?

第二,成年人对一个4岁孩子如此“较真”,到底算不算“维权过度”? 很多网友觉得,一个成年人揪着一个4岁孩子的衣领不放,导致孩子脖颈勒出伤痕,这已经不是合理维权了。小熊自己承认是干自媒体的,还说“当然希望流量”,这更让网友质疑她是在借机炒作。

第三,到底谁该给谁道歉? 小熊要求书面道歉;家长要求她先为孩子受伤道歉。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

第四,这件事该不该浪费这么多社会资源? 警方三次调解,舆论持续发酵,很多人觉得为一个4岁孩子的无意之举,闹到这个地步,不值当。

接下来,咱们从法律层面来解读一下。首先,4岁男孩的行为,在法律上构不构成性骚扰? 答案大概率是否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性骚扰的核心是“违背他人意愿”的主观故意。但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律师也明确指出,4岁孩子心智远未成熟,不具备性意图和性意识,其行为更可能是嬉戏打闹中的意外触碰。说白了,法律上不认为一个4岁的孩子能实施“性骚扰”。

其次,小熊的行为在法律上有没有问题? 有律师指出,小熊在后期继续混淆“触碰”和“摸”的概念,以“被男童摸屁股”为口径发布视频,可能涉嫌寻衅滋事。而且,她揪住4岁孩子衣领导致勒痕的行为,本身也可能构成对男童的侵权。法律上有个“比例原则”,防卫或自助行为必须和侵害的程度相匹配。一个无意的触碰,换来一个成年人的强力揪扯,这显然不匹配。

最后,关于民事赔偿。即便孩子无主观恶意,如果确实造成了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依法由监护人也就是男孩父母承担。但这跟“性骚扰”是两码事。

最后,咱们聊聊这件事带给我们的思考。第一,网络时代的“标签化”维权,要不得。 把“无意触碰”说成“摸臀”,这是在利用“性骚扰”这个敏感标签煽动情绪。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不公,更是对整个社会信任体系的消耗。

第二,成年人对幼童,该有基本的理性和善意。 伊能静有句话说得在理:成年人一定能分辨孩子是否恶意。面对一个4岁的孩子,我们更应该用成年人的理性和宽容去处理问题,而不是用“维权”的名义去“死磕”。

第三,流量不能成为是非的判官。 小熊那句“干自媒体当然希望流量”,道出了部分真相。当个人纠纷被裹上流量的外衣,真相就容易被情绪和利益带偏。平台及时禁止相关账号关注、暂停营利权限,也是对此类行为的明确态度。

家人们,这件事说到底,是一个成年人和一个4岁孩子之间的纠纷。法律给了我们维权的武器,但没教我们滥用武器。对这个世界多一点善意,对幼童多一点宽容,或许很多无谓的争端,根本就不会发生。 http://t.cn/AX0ncw8L

发布于 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