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知情被离婚起诉民政局遭驳回##男子被离婚维权10年8次被行拘#【山西一男子自称不知情被离婚,起诉民政局因超诉讼时效被驳回,维权10年8次被行拘2次遭判刑】近日,山西吕梁男子,57岁的张小宝托弟弟致电华商报大风新闻热线029-88880000称,当初他既没到现场更没签字,工作人员居然办理了离婚证,10年维权路充满艰辛,他曾起诉民政局但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下一步打算继续申诉。
张小宝介绍说,当年他中专毕业后在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一家国营煤矿从事采购工作,认识了同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的冯女士,1992年10月16日两人举行婚礼,1996年7月24日在柳林县民政局领取结婚证,2008年夫妻俩在吕梁市离石区买房居住,后来在山西太原市等地方还买有10余套房子和10余个车位,积攒下数千万家产。两人育有两个儿子,感情一直很好。
直到2016年1月6日,发现妻子不辞而别,家中留有一本离婚证,显示的离婚时间是2011年8月24日,上面盖有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的印章。
为弄清事情真相,张小宝拿着离婚证到该民政局询问相关情况,发现《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和《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这两张必填表格里根本不是他签的字,“监誓人”“登记员”全是空白。经调查当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被诫勉谈话。
2016年1月19日,张小宝向负责行政诉讼案的吕梁市临县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吕梁市离石区民政局,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张小宝不服,两次上诉再被驳回。他便向吕梁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山西省检察院抗诉后,山西省高院对该案进行了再审,维持原判。
面对这样的情况他走上了维权之路,10年维权途中曾8次被行拘2次遭判刑,刑期最长2年1个月。“2026年5月25日,我刑满释放回家。”张小宝说,出狱后失语,目前与人交流只能靠短信或微信沟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赵瑞利) http://t.cn/AX0uiFI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