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雯婕公司起诉曾舜晞#
既然要讲案件时间线,那就先把案子分清啊
1️⃣ 1500万案=艺人解约+收益分成
案号:(2020)京0101民初14435号
法院支持曾威航解约,并判黑金支付1500万。
但这个案子没有判“曾威航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2️⃣ 2021年另有“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案号:(2021)京0105民初27676号
被告不止曾威航,还有聂涛、翟秋娟、李征、橙金工作室等。
法院明确写明:该案本质属于侵权之诉。
3️⃣ 解除财产保全”≠“撤诉
案号:(2021)京0101民初3893号之二
公开文书能确认的是:木星公司后来申请解除1789万余元财产保全。
解除保全不等于撤诉,也不等于实体败诉。
4️⃣ 495万税费反诉没支持,不等于另案也判完了
在1500万合同案里,法院根据相关审阅材料认定:橙金工作室虽然登记在曾威航名下,但相关账户实际由黑金财务控制、用于公司经营,所以黑金要求曾威航返还495万余元税款及滞纳金的反诉没有得到支持。
但这部分审的是495万税费到底该由谁承担,不是在审曾威航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但这不能推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已经被法院否定”。
5️⃣ “26年换壳继续告”目前只是推测
新案到底和旧案什么关系,还是要看新案自己的起诉事实和证据。
归纳总结:1500万赢的是解约分成,损害公司利益是另一案,别混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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