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臀案调解书# 曝光,我总觉得这事调解三次调解人员立场就有问题,不是脑子糊涂就是屁股歪了!因为指碰为摸女诬告男童摸臀根本就不是维权,我坚持我最初的观点她是寻衅滋事!从三个角度可以论证这个结论!
#律师说法# 一、她搞事选错下手对象了。
如果碰她的是一个男人,不看监控的情况下,一时分不清是故意摸还是不小心碰可以理解,她当时的主观状态有时也不好判断。但这事不一样,这是个年龄很小的男童,从年龄上也足以判断男童的碰不可能有猥亵或性骚扰成分。而且当时孩子处于奔跑状态,她自己也在移动,也能排除故意摸的可能。但她却立刻上去抓住男孩衣领说男孩摸她!指碰为摸,意图很明显,就指控4岁男童猥亵她!把无意碰触定性为故意骚扰,这不是借机生事、无事生非吗?这符合寻衅滋事的特征。
二、从后续纠纷的处理上也能看得出,她是刻意把事情闹大。
一件根本没多大的事经过三次调解不成,因为她不但要求男孩父母“书面道歉”甚至“录视频全家道歉”、索赔精神损失费,还拒绝为勒伤男童脖子的行为道歉。在调解过程中更是动不动就情绪崩溃,表演呼吸性碱中毒让120拉走急救!调解不成,完全是她的反常行为和要求造成的,这种情况如果不是精神病发病期,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寻衅滋事!
三、她社交账号里的内容,更是充分证明她就是故意找事。
网友发现,她的账号曾发布9条视频,其中5条是与不同人员发生纠纷、吵架的内容,从宿管吵到滴滴司机,又吵到4岁男童,并产生数十万点赞。这就能解释为什么她在被男孩碰到后,立刻做出与正常人不同的反应,并且持续把事情搞大,无非是发现了新的吵架理由和博流量的机会!
综合以上情况,足以判断她的行为就是寻衅滋事,即使还不构成犯罪,也应该按治安管理处罚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但很遗憾这么明显的违法行为,在当地街道调解室和派出所竟然进行三次调解,相关人员一再纵容她闹事,竟然没有对她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
这不是调解而是纵容。这不是化解矛盾而是助长歪风。执法者要敢于和违法行为斗争,不要因为某些人能闹就和稀泥,让守法的老实人吃亏。
#女子称被4岁男童摸臀# 希望当地的司法机关拿出严格执法的态度,出手打击违法行为!如果司法机关不主动执法,男童的父母可以依法报警提出正式控告,如果警方不立案处理,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反映,要求监督!不能无底线的纵容某些搞事的人和群体,指控男性性骚扰的事现在连4岁男孩要被碰瓷,已经不能再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