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乘澜被限高申请人是前公司#
千万粉丝美妆博主(原“程十安”)因与前公司经纪合同纠纷败诉,被前司申请强制执行1119万余元并被限制高消费。
一、限高申请人
申请执行人为海南爱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姜乘澜前签约MCN公司上海缙嘉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主体。
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6)沪0118执6006号。
二、纠纷起因与判决
限高令源于姜乘澜与前公司的经纪合同纠纷,法院终审判决姜乘澜方败诉。
执行标的为1119万余元,因姜乘澜及其名下海南边边元文化传播工作室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法院追加限制消费令。
三、姜乘澜回应
本人于2026年9月9日通过封面新闻独家回应,称曾提出分期偿付方案但被前公司拒绝,目前处于限高状态。
表态尊重司法判决结果,“不逃避、不推诿”,会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尽早偿还欠款,并与过去“一刀两断”。
关于原“程十安”账号归属,姜乘澜表示前公司向法院和平台申请解绑即可获取该账号,双方已彻底切割。 http://t.cn/AX03xgV8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