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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09 20:48 微博认证:新浪新闻

【#碰臀事件4岁男孩已返校上学#】据央广网,近日,长沙一家餐厅内,女子小熊(化名)称被一名4岁男孩触碰臀部,该事件经网络传播迅速引发全网热议。完整监控视频公开后,双方各执一词,历经三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9月9日上午,男孩母亲告诉央广网记者,事发后,家人带孩子就医检查脖颈伤痕,目前孩子状况还好,已经正常返校上学。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认为,侵权责任中过错包含故意与过失,非故意不等于无过错。4岁男童没有主动冒犯的故意,不代表监护责任直接免除。同样,小熊主张“主观不想造成孩子伤害,就没有过错”,同样不能成立。

“在该女子有后退倾向的情况下,男童的随手一碰,更符合自我保护的场景,男童的无意触碰明显不具有故意的心态,也未造成该女子实际损害,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结,但该女子抓住男童长达一分钟,会对男童造成一定心理阴影,超出了维权限度。法律评判的尺度不在于维权目的是否正当,而在于手段是否适度。若私力处置手段失当,可能引发新的侵权纠纷。”谭敏涛说。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4岁男童在餐厅这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随意奔跑,监护人未尽到合理监护职责。但女子采取的方式也已经超出合理的必要限度。赵良善指出,在餐厅、地铁这类拥挤公共场所发生轻微肢体接触,司法实践会区分“合理的场所风险”和“侵权行为”。如果属于拥挤环境下无法避免的瞬时、轻微蹭碰,行为人没有违反注意义务,也不存在故意冒犯,法律上一般认定属于公共场所合理风险,不构成侵权。#4岁男童触碰纠纷不能变成流量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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