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的那个解释就有问题,一开始就被带偏了。
其实这个事本身非常简单。
就是很经典的,熊孩子或者没教养的,“社会上总会有人教训你”。
这个“有人”不是出现了嘛。
“有人”不会是仅限男性特权吧。
毕竟看过一些冲突里,有男的出手抽了某个招人烦的在餐厅乱跑乱创的熊孩子,评论都是大快人心,可不是保护童权了哈。
“有人教训”的教训,事实上任何人对任何人在法律上都没有诉诸暴力的特权。
但是对男的做那样的事,都是说替家长管教,评价好的很,没人觉得不对。
不就是认为“熊孩子你就欠吧,遇上一个不通情达理的难缠的人,你就知道厉害了”是共识嘛。
都指望着那种小概率事件去兑现对熊孩子的报应呢。
就这么简单个事,谴责那个女的反应过度实在太好笑了。
林子大了啥鸟都有,下次遇到一个男的精神衰弱被推搡一下把熊孩子直接拎起来涮火锅了,你也讲道理去呗,看你能讲完不。
一个社会啥乱七八糟奇怪的人都有,你管好自己,别随便招人家呗,保不齐你遇到啥人,又是在饭店里创来创去,又是对别人又推又搡。
结论哪怕放在正常社会也是“让你随便创别人,惹到疯子你就老实了,疯子砂仁不犯法”
到底在全社会群起而攻之什么呢。
社会上永远都有怪人,而且更容易被引爆的是男的,男疯子多了去了,没有这一个也有下一个。
让熊孩子夹着尾巴,讲点礼貌,别整天惯的创东创西的,那种在餐馆里冲锋创到服务员热食物烫成重伤的新闻每年都有。
这个世界总会遇到“社会替你教训”的事。
谴责那种偶然遇到的较真儿的人,用处不大。
不如教好熊孩子,世界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
扯到性别问题上更好笑了。
“摸了屁股”是陈述,换成“摸了脑袋”也不妨碍性质,就是在餐厅奔跑推搡,推了人家的身体部位。性骚扰是网友脑补的。
以及“四岁孩子有什么性意识”是不对的哈,科学上也不符合生理的,这个场合这个行为就算没有,不代表所有都没有。
重要的一点是,对别人的身体接触是以自己的不适为体感的。
就像前几天那个给子搂抱女歌手的事,一堆人说他是给子。
管他是什么,你有没有性意识是你的事,身体的边界是由当事人的体感为主。
如果我是一个手劲大的人的话我跟你打招呼一巴掌把你肩膀打脱臼了你也理解一下我没有恶意别跟我较真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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