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视频
26-09-10 16:18 微博认证:浙江钱江频道

【#律师回应多邻国开撕iPhoneDuo#:属于品牌借势营销的自愿行为,不算是侵权】#iPhoneDuo侵权多邻国了吗#北京时间9月10日,苹果2026秋季新品发布会,正式推出旗下首款折叠屏手机iPhone Duo、iPhone18 Pro、iPhone18 Pro Max等。

当天,多邻国官方@多邻国_Duolingo 在社交平台发帖称 :“他们用我的名字命名了一款手机,还让它弯腰屈膝。”“ 多么精彩的苹果发布会!真希望我的品牌不会被侵权”,并且还在苹果新任CEO帖子下跟帖称“我的律师会联系你”。随后,“多邻国开撕iPhone Duo”登上热搜。随后,多邻国开撕iPhone Duo登上热搜。公开信息显示,多邻国的官方吉祥物是一只名为“Duo”的绿色猫头鹰。

那么,苹果首款折叠屏手机定名为“iPhone Duo”的行为,是否算是侵权多邻国吉祥物呢?

9月10日,@钱江视频 记者采访了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律师表示,本次事件中多邻国官方发布的调侃互动,属于品牌借势营销的自愿行为,不算是侵权。

律师解释,多邻国吉祥物“Duo”是绿色猫头鹰的特定形象,苹果仅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了“Duo”这个英文单词,没有使用多邻国的猫头鹰吉祥物形象、品牌特有包装装潢等专属品牌元素,不存在恶意攀附多邻国品牌商誉的主观恶意,因此也不构成对多邻国其他品牌权益的侵权。

此外,“Duo”本身并非多邻国独占的独创词汇:该词汇源自拉丁语,核心含义为“二、两个”,属于描述产品双形态、双屏属性的通用描述性词汇,苹果此前在PowerBook Duo、MagSafe Duo等多款产品中已长期使用该后缀命名,拥有在先使用的合理历史渊源,并非刻意蹭多邻国的品牌知名度。而且,iPhone Duo属于消费类电子产品、手机硬件类别,多邻国的“Duo”商标核心注册在语言培训、在线教育服务类别,二者所属的商品服务类别差异极大,面向的消费群体、使用场景几乎没有重叠。

不过,律师也表示,即便多邻国与苹果均为境外企业,苹果将折叠屏手机命名为“iPhone Duo”的行为,依然可以适用中国法律判定是否构成侵权,并非完全无法用中国法律规则对标认定。

他告诉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则,只要被诉侵权的商品命名行为落地在中国境内,或者该产品的宣传、销售行为覆盖中国市场,中国境内的相关公众能够通过正规商业渠道接触到该产品名称,中国法院就依法享有管辖权,可以直接适用中国法律对该行为的侵权属性作出判定,不会仅因纠纷双方主体均为境外公司,就直接排除中国法律的适用。

此外,即便多邻国是境外企业,只要其已经在中国境内的对应服务类别上完成了“Duo”相关商标的合法注册,其在中国境内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就会受到中国商标法的同等保护,保护标准与中国本土商标权利人完全一致。适用中国法律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时,依然会严格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既定规则,从商品类似度、商标近似度、公众混淆可能性三个核心维度开展判定,不会因为纠纷双方均为境外主体,就适用区别于国内商标纠纷的特殊判定标准。戳更多#Only Apple Can Duo#>> http://t.cn/AX0gUg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