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商标使用9年被诉字体侵权#】#餐馆商标字体被诉侵权遭索赔8千#近日,重庆,经营 “快河林家” 餐馆的周先生收到律师函,被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起诉字体著作权侵权。据了解,周先生自2013年起经营该餐馆,2017 年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设计、申报 “快河林家” 商标,该商标注册至今已有9年。原告方主张,注册商标上 “快河林家” 四字使用了华光简综艺体字体,该公司为该字体著作权人,并未授权周先生使用,要求其支付8000元赔偿金。周先生表示,事发后尝试联系当年负责商标设计申报的代理机构,但已无法取得联系,相关收据等材料也已遗失。只能积极应诉,败诉则需赔偿、缴纳字体年费或注销商标。(天天630) http://t.cn/AX0gIm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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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10 17:43 微博认证:巨流视频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