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许鹏飞
26-09-11 00:10 微博认证:深圳律师

💡法律科普|不当得利:天上不会掉馅饼,无故获利需要返还
《民法典》第985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
👉构成4要件:
①一方获得利益;②另一方遭受损失;③获利与损失有因果关系;④取得利益无合同、无法律依据。
✅常见情形:
▪转账输错账号、多转货款、重复付款
▪工程款项被无权限人员截留侵占
▪充错话费、错交电费,他人无故受益
▪捡到财物拒不归还
❌不属于不当得利(例外情形):
1. 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人情赠与)
2. 债务到期前主动清偿
3. 明知没有付款义务仍主动给钱
不要心存侥幸,不属于自己的钱,拿了是法律风险。 http://t.cn/z8AaKlr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