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述思
26-09-12 15:11 微博认证:时评人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网红铁头退庭时辱骂法庭##铁头案宣判现场有人叫嚣老子不服##热点解读# 这起案件最值得警惕的,是一个网红从“违法”走向“抗法”的全过程。
9月11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铁头”董光明等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董光明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3万元;法院同时认定相关人员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此前,他曾靠曝光市场乱象、举报违规补课迅速走红。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7月庭审时他还曾向受害方鞠躬道歉;如今判决落地,离开法庭时却情绪激烈。这不是简单的输不起,而是长期把“我代表正义”当成护身符之后,产生了规则可以为自己让路的错觉。
问题的根源有三个:第一,把舆论监督和法律维权混为一谈,以为曝光就是权力,流量就是筹码;第二,流量带来的“正义人设”不断强化自我认同,一旦遭遇法律裁判,心理落差巨大;第三,部分平台和围观者过去对“敢骂、敢冲”的追捧,也客观上制造了越界有流量的激励。
怎么办?首先,平台要把“打假”“维权”“曝光”与敲诈、网暴、寻衅明确切割,对恶意造谣、煽动网暴、带货式“维权”及时限流、封禁并留痕。其次,司法机关要依法及时介入,让违法成本真正高于流量收益。
自媒体人必须明白:监督社会可以,但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你可以质疑判决,也可以依法上诉,但法庭不是直播间,必须尊重和敬畏。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