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政府公职人员醉驾、超速、晚上10点未开灯撞死一对夫妻,交警居然认定杜某某主责、两名死者次责,家属质疑并申请复核。
为什么这么认定?看了下,8月13日是星期四,还是工作日,22时许,“杜某某醉驾、超速、夜间不开灯承担主要责任;死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承担次要责任。”
又看了下,“杜某某醉酒驾驶(147.01mg/100ml)、超速(限速40km/h实速约52km/h)且夜间未开启车灯,在国道520线薛关村东口,与推人力车过路的张某某、郭某某夫妻相撞,郭某某当场死亡、张某某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醉酒,超速,深夜不开灯,你让死者夫妻怎么确认安全?这次责的确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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