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皖平安行#【#才开200米咋被18台车超了# ?#边刷手机边开车开成龟速车#】近期,成都交警公布了一起“龟速行驶”典型案例:成都一条主道上,一辆汽车在200米内,先后被18辆车超越。民警在视频回溯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存在边开车边刷手机的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龟速车”指的是超低速行驶车辆,一般包含两种情形:一种是车辆违反最低限速规定,即车辆行驶速度,低于道路或车道最低限速值,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速低于最低限速每小时60公里,或者在多车道高速公路左侧快速车道,低于车道限速行驶;另外一种情况是车辆与车流速度不匹配,也就是车辆行驶速度远低于当前通行条件下车流的正常行驶速度。
小皖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日常驾驶应严格遵守限速要求,摒弃“慢速即安全”的错误认知,避免低速占道,更不能在行驶时拨打和查看手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治理龟速开车# (央视网、法治日报) http://t.cn/AXO2M6Y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