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来,赵树理简直是一位“厌女”作家。
他笔下那些好吃懒做、见便宜就占、一点儿亏也不能吃的的农村妇女形象,真是刻画得入木三分。
让人看得乐不可支。
中国农村不是铁板一块,女性更加不是如此。
《“锻炼锻炼”》一文里,有这么几位女性。
一位叫“小腿疼”。
她的小腿上,在年轻时候生过脓疮,不过是在二十多年前就治好了。
在生疮的时候,她的丈夫伺候她。
在治好之后,为了容易使唤丈夫,她说她留下了腿疼根。
“疼”是只有自己才能感觉得到的。
她说“疼”别人也无法证明真假,不过她这“疼”疼得有点特别:高兴时候不疼,不高兴了就疼。
逛会、看戏、游门、串户时候不疼,一做活儿就疼。
她的丈夫死后儿子还小的时候有好几年没有疼,一给孩子娶过媳妇就又疼起来。
乡里的医疗站办得虽说还不错,可是对这种腿疼还是没有办法的。
另一位叫“吃不饱”。
吃不饱原名李宝珠,论人才在社里是数一数二的。
可惜她这个优越条件,变成了她自己一个很大的包袱。
她的丈夫叫张信,和她也算是自由结婚。
张信这个人,生得也聪明伶俐,只是没有志气,在恋爱期间李宝珠跟他提出的条件,明明白白就说是结婚以后不上地劳动,这条件在解放后的农村是没有人能答应的,可是他答应了。
在李宝珠看来,她这位丈夫也不能算是满意的人,只能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因为不是个干部——所以只把作为个“过渡时期”的丈夫,等什么时候找下了最理想的人再和他离婚。
在结婚以后,李宝珠有一个时间在副主任杨小四身上打过主意,后来打听着她那个“吃不饱”的钻原来就是杨小四给她吃的,这才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既然只把张信当作她“过渡时期”的丈夫,自然就不能完全按“自己人”来对待他,因此她安排了一套对待张信的“政策”。
她这套政策:
第一是要掌握经济全权,在社里张信名下的账要朝她算,家里一切开支要由安排,张信有什么额外收入全部缴她,到花钱时候再由她批准、支付。
第二是除做饭和针线活以外的一切劳动——包括担水、和煤、上碾、上磨、扫地、送灰渣一切杂事在内——都要由张信负担。
第三是吃饭穿衣的标准要由她规定——在吃饭方面她自己是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对张信是她做什么张信吃什么。
同样,在穿衣方面,她自己是想穿什么买什么,对张信自然又是她买什么张信穿什么。
她这一套政策是她暗自规定暗自执行的,全面执行之后,张信完成变成了她的长工。
自从实行粮食统购以来,她是时常喊叫吃不饱的。
她的吃法是张信上了地她先把面条煮得吃了,再把汤里下几颗米熬两碗糊糊粥让张信回来吃,另外还做些火烧干饼锁在箱里,张信不在的时候几时想吃几时吃。
张信常发现床铺上有干饼星星,也不断看见糊糊粥里有一两根没有捞尽的面条 ,只是因为一提就得生气,一生气她就先提“离婚”,所以不敢提,就那样睁只眼合只眼吃点亏忍忍饥算了。
首先,民国时期,中国是没有农村出身的女作家的。
一位也没有。
女性要成为作家,往往必须出身于书香门第,家庭富裕且家长开明,当然开明与开明不同,所以仍有很多女性在书写家庭的压迫——让她去读书的开明有,让她退婚的开明没有。
但总之,普通农村家庭不出女作家,一位也没出过。
萧红是出在地主家庭的。
其次,在写农村题材的小说里,有把女性当作风景来写的,比如孙犁或者沈从文。
他们笔下的女性,不能完全当作人来看,因为太美了。
那坐在月光下、银色苇席上的女子,可不就是观音。
那在山林间、有鹿儿般眼睛的少女,一定是山精。
也有赵树理这样的作家,他笔下的大部分女性,基本上都——不贞不勤不良,贪懒馋凶,虽非大奸大恶,却几无善行可言。
——关键是他的态度,他写得那么真诚,完全是“治病救人”的热心。每个故事里,最后这些故事都有一定程度的进步:不涂脂抹粉了、不虐待儿媳了、不风流了、下地干活了……
实在没法判断出:他写的是普遍现象,在普遍里抽的典型。
抑或是个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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