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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14 14:07 微博认证:情感博主

#律师回应北大硕士遭第一学历歧视#近日,拥有北大硕士学历的求职者因本科非名校,在谈妥40万年薪后被企业要求重新面试并降薪5万元,而律师指出,此类“第一学历”歧视行为在民事上很难追责。
一、律师回应核心结论
难追责结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企业的做法属于“不友好”的招聘行为,道德层面会受争议,但民事上很难追责。
法律依据:律师认为,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中途增加筛选标准,尚未形成求职者“可以入职”的合理信赖。
二、可追责的例外情形
正式录用通知:若企业已发放入职通知后,再以第一学历不符为由撤销录用,构成缔约过失,求职者可要求赔偿损失。
产生实际损失:若涉及跨城市线下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考核标准,求职者可以要求企业补偿相应的交通费。
三、事件折射的普遍现象
调查数据: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第一学历”的限制性要求;本科毕业于985/211的求职者,录用成功率是“双非”院校的1.8倍。
官方立场:教育部曾公开回复,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政策及文件中没有“第一学历”这个概念,但在实际招聘中,把“第一学历”作为评价标准的现象依然存在。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