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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15 09:18 微博认证:新浪热点官方微博

【#律师解读王一博代言争议#:宣传标语或涉嫌违法】9月14日,王一博新代言疑似涉嫌虚假宣传引发全网热议。随后,@蓝芩LanQin发文:针对本次发生的造谣诋毁事件,我方已报警。对于此类恶意侵扰行为,我方绝不姑息,将坚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此,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封面新闻 记者,蓝芩喉糖添加胖大海、甘草、金银花等原料不构成违法添加药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普通食品禁止添加药品,但允许添加国家卫健委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内物质。蓝芩喉糖所用原料均在合法目录范围内,合规可用。”

对于“无蓝芩原料却标注蓝芩开创者”的核心争议,赵良善认为,该宣传大概率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他进一步解释,法律明确,广告宣传内容与产品实际成分不符、足以让普通消费者对产品原料、渊源、功效产生错误认知,即属于虚假或误导性广告。

“即便是合法品牌历史宣传,也必须客观真实、不关联产品成分与药效;若刻意借用知名药品名称造势,利用文字混淆让消费者误以为含蓝芩成分、具备蓝芩药效,便突破了合法宣传边界,属于违规营销。”赵良善表示。

针对代言人王一博是否需要担责的问题,赵良善解读,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明星代言普通食品,不会因产品存在虚假宣传就必然承担连带责任。“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法定条件:一是涉案广告被行政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为虚假广告;二是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参与代言、推荐。”

赵良善建议,消费者若因误导宣传购买产品,可通过商家协商、12315投诉、消协调解、民事诉讼四种方式维权。“若监管部门查实品牌存在虚假宣传、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货退款,并要求三倍价款惩罚性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赔付。即便不构成欺诈,消费者也可基于商家误导过错,主张退货退款及合理维权成本赔偿。” #蓝芩已经报警并发送律师函#(封面新闻)http://t.cn/AXOGqy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