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6-09-15 11:16 微博认证:V+优质创作者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科技博主

热搜上这个#卫健委称不正确婚育观需引导#是一个非常难写的话题。到底什么才是“正确的婚育观”?把正确的婚育观念讲出来,和正确的不一样,就是“不正确”。但是你不管是怎么去搜索,都很难找到细节的定义去教你分析到底是什么是正确。

我给大家讲个具体点的问题,也是前几年讨论很多的“同居析产”难题。简单说就是我国04年取消非法同居之后,就从高学历群体中出现了“丁克不领证”的社会现象。男女双方都不想生孩子,所以就根本不需要结婚证去申请准生证。彼此就是同居,财务独立,和则聚,不和则散。

你觉得这个价值观念有问题吗?

粗看没问题。但如果这个观念没问题,你根本不会看到那些诉讼案例,更不会看到相关的法规修订。

前些年,就是集体性的出问题。一般都是女方人到中年,遇到失业收入骤降,然后希望男方能够多承担一些她的开支。男方拒绝,接着双方诉讼。接着就出现了一系列堪称奇葩的判决,以及在司法系统上匪夷所思的操作。比如说女方住在男方房子里,并且不支付房租,是帮助男方打理房产。房价现在上涨了,男方应该给女方补偿。还有的,甚至是当地法院专门组团去劝男方给钱。

因此产生了一个影响我国立法的重要争议。

你觉得家务劳动是怎么来的?是领取结婚证才有的吗?

一男一女,住在一起,也没孩子。他们领取结婚证那天才有了家务劳动吗?

所以当时最高法就准备就这个问题,出一个司法解释的征求意见稿。里面具体的条文是:

“同居生活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而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双方对此无协议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同居生活时间、负担相应义务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同居析产情况、双方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负担能力、当地收入水平等事实,确定补偿数额。”

法院可以考量一对男女同居期间的情况,让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真通过了,之前那些同居住在对方房子里,说打理房产有功,可以分房子增值的判决也就有了切实的司法依据。

结果正式推出,也就是24年年底的时候,把这一部分内容给删掉了。这背后就是一个很经典的价值观争议。同居和结婚就应该不一样。哪怕形式一样,没那张纸,就是不应该有夫妻共同的问题。

可怎么对大众解释呢?

家务劳动补偿这个概念从成立开始,就很麻烦。你想,一对情侣就是在一起生活,住在一套房子里面,他们是没有家务分配问题的。从领取结婚证那一刻开始,他们哪怕再像之前一模一样的做饭洗碗倒垃圾,就立刻变成“家务分配”问题了。将来两个人分开,就要就这个问题来裁定补偿数额了。

你说领证结婚,在这个具体问题下,是不是就成了年轻人的烦恼源头了?

他们多想想这种问题,还肯结婚吗?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