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少数地方和部门出新政策新规定,涉及公共利益,但是事先不征询公众意见,发布后又欢迎媒体和网络平台讨论,这样不好,有悖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诚恳希望各地各部门对这样的做法保持最大克制,不要朝这个方向彼此示范,更不要以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
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意见的权利不仅是神圣的,而且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要件之一,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韧性所在。看起来搞这样的民主过程会有点麻烦,但这却是长治久安的日常消耗品和应有成本,它意味着民意的自然流淌,各地治理的有为和顺势而为,防止搞出表面平静的堰塞湖来。它是群众路线的重要实践和保障,是民主集中制的和谐落地方式。
各地的治理都做不到无所不能,效率会有天花板。有时一个地方的领导很想做一件事,但是老百姓想不通,多数正常情况下,不妨缓做这件事。为了做成一件事,直接出决定,而且谁都别议论,无论那件事本身是否有价值,综合效果都不会好。一个地方如果那样做了,别的地方跟着学,虽然各地的效率会提高,但却损害了全过程民主这一长治久安的根本原则,有可能积累长久风险。
全过程民主是全社会的疏通器、稳定器,而绝非无事生非的麻烦敞口。“民主”写在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第一行,它不是口号,而应当融入各地治理的血液中,滋养我们所从事的一切。
我理解各地治理有很多具体复杂性,但是再复杂,也不要抄与全过程民主相悖的捷径,以防出现更大风险。保持党领导宪法秩序内的公众对各地出台具体政策的知情权,以及监督批评权,这是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石之一。
中国过去几十年取得全球瞩目的伟大成就,在过去十年世界变局愈发突出的情况下,我们保持充分战略定力,不仅做到了行稳致远,而且实现了新的跨越。我们这一伟大实践的国内社会根基就是方向明确,并且团结。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弘扬在这个国家里浑然一体。把写进宪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实践中进一步落到实处,就是支持整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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