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市方知静
26-09-15 16:27 微博认证:财经观察官

这起案件的判决,像是一次对“违法成本”的重新定价。

四川宜宾43岁男子吕某在确诊艾滋病并持续服药的情况下,仍先后5次嫖娼,最终因传播性病罪获刑一年、罚金2000元。很多人看到这个结果会感到不适,觉得这和故意伤害无异,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这更像是一次理性的资产清算。

传播性病罪是行为犯,不以实际造成感染为前提。只要明知患病仍实施卖淫嫖娼,即构成犯罪。如果实际致人重伤,才会升级为故意伤害罪,最高可判十年;若危及公共安全,甚至可能触及死刑。本案判处一年,考虑了自首和认罪认罚的从轻情节,但也明确了艾滋病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形。

在法律经济学视角下,刑罚的本质是提高违法者的风险溢价。一年的刑期或许无法平息公众的道德义愤,但它划定了一条清晰的红线:在公共卫生安全面前,任何侥幸心理都要支付高昂的对价。这种冷峻的逻辑,比情绪化的宣泄更有治理价值。#男子明知身患艾滋病仍多次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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