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要求30万彩礼备注自愿赠与后悔婚#
上海闵行法院这个婚约财产案子很有警示意义。
女方收下男方30多万款项前,特意要求把转账备注从“礼金”改成“自愿赠与”,想着这样钱就不用退了。结果收完钱之后,迟迟不肯去登记结婚。
法院没有只看转账备注这一行文字,而是结合整件事背景判断:这笔钱是谈婚论嫁阶段给的,金额巨大,本质就是彩礼,不是无偿赠与。
最后判决女方返还20万。毕竟彩礼属于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婚没结成,收钱一方理应返还。同时考虑到两人办过婚宴、有共同生活,没有要求全额退回。
这件事也提醒大家,转账备注可以修改,但真实的资金目的才是法院判定的关键,想靠改备注钻法律空子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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