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退休副省长及其女儿家中名酒被盗、销赃获利243万的案子,终于迎来了终审结果。
据财新报道,管家李某因盗窃罪终审获刑十年六个月。
李某受雇服务的,是退休陈副省长及其女儿、女婿一家。
2021年初,他进入这个家庭,司机、厨师、保姆的活儿都干,同时负责照顾老人、接送孩子,也入职了女儿的公司。
据报道转述的案件事实,2021年4月至2023年10月,李某利用持有钥匙、门禁卡等便利,多次从陈副省长及其女儿家中盗取茅台、五粮液等名酒出售,累计销赃获利243.5226万元。这是涉及父女家中财物的累计销赃所得,并非陈副省长个人藏酒的总价值。
女婿报称丢失的物品还包括茅台至少60箱、五粮液至少2箱、红酒至少20瓶,以及茶叶、阿胶、手表、钻戒和绿宝石戒指。
案件还有个有意思的细节,部分查获酒水被鉴别为假酒。据相关报道转述的厂家鉴别结果,42瓶茅台并非厂家生产包装,4瓶五粮液属于假冒产品,另有部分酒被认定为真品。李某也曾供述,有些酒卖出后因被发现是假酒,又被退了回来。
据报道转述的一审认定,2023年10月16日晚,李某在济南陈某明家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车内查获酒水,案发后家属退赔20万元。
李某承认私自拿酒出售,但对拿取方式及保管权限存在争议,认为自己是在收送、搬运过程中扣下酒水,应认定为侵占。法院未采纳,认定涉案物品没有交由他保管,其行为属于秘密窃取后转卖。二审也未认可自首、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部分退赃则已在一审量刑时考虑。
与此同时,李某还举报陈家涉嫌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利益输送、干预司法等问题,并主张认定立功。公开二审报道引述法院意见称,相关线索“尚未查证属实”,因此不认定立功。
另外,早前报道曾披露一份《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称陈某明以被诽谤为由报警,不过目前能查到的材料中,也未见后续处理结论。
目前李某的盗窃责任已有终审结果,公众关心的酒水来源和举报核查情况,也希望能有进一步的权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