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述思
26-09-16 14:34 微博认证:时评人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两次亲子鉴定确认孙子非亡父亲生##律师解读孙子非亲生案五大难点##热点解读# 儿子没了,父母却突然发现:养了多年的孙子,可能不是亲孙子。从一场葬礼开始,终因家庭的悲剧,变成了一场持续两年的官司。
2024年5月,广西玉林男子陆晓东车祸去世。家人在处理后事时产生怀疑,随后两次进行亲缘鉴定,相关结果显示孩子与陆晓东不存在生物学父子关系。老人因此起诉儿媳,要求否认亲子关系并追讨相关费用,但一审、二审均未获支持。9月16日,广西高院召开再审听证会,目前案件仍没有最终结论。
需要指出的是,鉴定结果显示“非亲生”,不等于法律上已经完成了亲子关系的否认。
第一,鉴定是否合法、程序是否完备,是证据能不能被法院采信的问题。报道显示,原有鉴定涉及监护人未参与确定鉴定事项、使用亡者生前留存样本等程序争议,因此不能简单把鉴定报告等同于司法认定。
第二,谁有权提起亲子关系诉讼,也是核心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亲子关系确认或者否认诉讼有明确的主体和条件,祖父母并不是当然享有这项诉权的人。因此,这不是一句“有DNA就应该认”能够解决的。
第三,即便最终确认不存在生物学父子关系,继承、抚养、赔偿等问题也不能自动一键清零,还要分别依据相应法律关系处理。尤其孩子是未成年人,他不是这场家庭纠纷的制造者,却可能承担身份变化、亲情断裂和生活稳定性受影响的后果。未成年人利益应当成为司法处理的重要考量。
所以,这起案件真正值得讨论的,不只是“到底是不是亲生”,而是DNA可以回答血缘问题,但法律要解决的,是一个孩子的正当权益该怎样被保护。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