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查户口发现父亲有个16岁私生子#】#丈夫有私生子妻子立遗嘱为女儿守财# 9月16日(报道),广东广州番禺的李女士(化名)在协助家人核对拆迁材料时,意外发现家中户口本上多了一名16岁的非婚生子。原来竟是父亲早年婚外所生,还偷偷落户家中。李女士表示:当时刚知道此事的时候,母亲反应很大,身体也差了很多。由于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她不希望自己的任何一部分遗产以及拆迁相关的权益留给“外人”。因此,面对丈夫的背叛及该非婚生子带来的法定继承权威胁,李女士的母亲为防“家产外流”,果断订立遗嘱,以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及亲生女儿的财产权益。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明确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有权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婚生子女、父母)平等参与遗产分配。如保护个人名下的合法财产,可通过遗嘱定向传承。@广东广播电视台 http://t.cn/AXOxVEU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