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伪造聊天记录抹黑王鹤棣#,#伪造聊天记录抹黑王鹤棣或面临处罚#】#王鹤棣方已取证报警#9月16日,@潇湘晨报 ·晨视频记者从@安剑律师事务所 @周兆成律师 处获悉:王鹤棣工作室发布官方声明,称网络上有用户恶意伪造聊天记录,通过私域、社交平台大肆传播,刻意抹黑诋毁王鹤棣,损害其个人声誉。目前工作室已经完成证据公证取证,并且向公安机关报案,委托律师团队,追究造谣、传谣主体的法律责任。很多网友好奇,仅仅伪造聊天截图造谣,需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从法律角度拆解:
第一,伪造聊天记录散布虚假信息,首先构成名誉权侵权。《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人为编造不存在的聊天记录,捏造虚假事实,并且在网络传播,降低公众对当事人的社会评价,属于典型诽谤行为。即便只是截图,不是视频,只要足以误导大众,就构成民事侵权,造谣者需要承担删帖、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第二,造谣传播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触犯刑事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以处以拘留或者罚款。如果信息被大量转发,浏览量巨大,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就达到诽谤罪立案标准。诽谤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可由公安立案侦查。本案工作室直接报案,就是借助公安力量固定造谣者身份、传播证据。
第三,造谣者、转发传播者的责任区分。制作伪造聊天记录的人,是源头侵权人,承担主要责任。明知道截图是伪造的不实信息,还主动转发、扩散,扩大负面影响,传谣者同样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只是普通网友,不知情情况下随手转发,在得知消息为假之后立刻删除,一般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周兆成律师提醒:
网络造谣成本看着低,但取证追责的手段越来越完善。像本案中,工作室做证据公证,就是固定电子证据,防止对方删除内容销毁痕迹。大家网上冲浪,不要随意转发来源不明的聊天截图。如果遭遇网络诽谤,当事人可以先公证保存截图、传播数据等证据,向平台投诉,也可以选择报警,后续提起民事诉讼,严重情形下追究诽谤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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