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备位诉讼案例入选案例库。已经在很多案件尝试提交【备位诉讼】,实践上好多法院还不理解。杭州和北京都提过,但是后来去某地法院都没听过。简单来说原告可以提两个请求:主位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和备位请求(赔违约金)
1️⃣ 法院主动释明:一审法官为避免程序空转,主动向原告释明可补充备位诉请。
2️⃣ 基于同一事实:主位与备位诉请均基于研学合同关系,不构成滥用诉权。
3️⃣ 一次性解纷:法院认定合同有效(未达无效标准),直接判决支持了部分违约损失赔偿。
3️⃣说理:诉请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中,原告的初始诉求中未就合同有效提出备位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释明并允许原告在主张合同无效的同时,补充合同有效情形下关于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等备位诉讼请求;经审理认定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对原告的备位诉讼请求一并审查裁判。备位诉讼过程中,需要重新指定举证和答辩期限以保障被告相应的诉讼权利的,应当依法重新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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