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09-19 11:21 微博认证:大河报官方微博

【#父子反目父亲索要20万购车款被驳回#】2021年9月,父亲老覃通过银行转账20万元给儿子小覃购车,几个月后小覃与女友登记结婚。几年后父子关系恶化,老覃起诉称该笔款项是借款,要求儿子返还,而儿子主张这是父亲对其结婚前的赠与。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款项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不仅要有转账记录,还必须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缺一不可。老覃虽主张转账前已达成借贷合意,但未能提供借条、聊天记录等足够证据予以证实,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并未达成借贷合意,案涉20万元不属于借款,判决驳回老覃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指出,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购车、购房,属于常见的亲情资助行为,在没有明确约定为借款的情况下,法律上一般推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来源:逐浪新闻 编辑:古月) http://t.cn/AXOO2Ap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