啡咖17
26-09-19 15:09

“脑死亡”这一概念是1968年由哈佛医学院的13名男子发明出来的——并非因为科学证明这些患者已经死亡,而是为了腾出ICU床位并获取他们的器官。

他们最初的草案直言不讳地写道:
“对于那些无望昏迷的患者的组织和器官有着巨大的需求,以便恢复那些仍有救治可能者的健康。”

那句话在发表前被删除了,因为它“太直白了”。

最终发表在《JAMA》上的论文从未称这些患者为死亡者。它将他们描述为“严重受伤”和“对自己和他人都是负担”。

这些人有跳动的心脏、温暖的身体和循环的血液。有些“脑死亡”的母亲甚至在呼吸机上将婴儿孕育至足月。

他们并非死亡。他们是严重脑损伤——而这一重新定义剥夺了他们的法律保护,以便在他们还活着时取走他们的器官。

这并非纯粹的医学。它是服务于移植行业的功利主义工程。

你的亲人可能是下一个。你可能是下一个。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