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重点调整说明
本人从事消费监督三十余年,完整亲历了国内消费市场从粗放走向规范、法治环境持续优化、维权机制不断完善的全过程。
今年7月,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部署开展。对实施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信息、捏造事实,借"打假"之名敲诈勒索、恶意索赔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纳入专项斗争惩处。此举净化维权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们坚决拥护和支持。
同时,围绕"打假"与"假打"、维权合法与违法的边界,社会讨论颇多。借此机会,说明我们近年的消费监督工作,厘清打假与假打的本质区别,并说明今后的工作重点。
一、近年吹哨举报、协助查处的部分案件
以下为近年由我们提供线索、递交举报,最终由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的部分重大案件:
1. 【虚假宣传】2022年12月,壹加生活雇用中国演员假冒日本工匠,将国产铁锅冒充"日本制造"。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罚没600余万元。
2. 【制售假药】2023年,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假药"复方金银花颗粒"。广西药监局罚款787万元。
3. 【有毒食品】2023年12月,公安部破获特大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案:赣州贵公子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在"焕颜堂""俏多姿"等数十个品牌酵素果冻中非法添加泻药。
4. 【涉案3亿】2023年10月,澎湃新闻报道的直播售卖即食能量咖啡涉案3亿元大案,即康维壹佰(武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咖啡中非法添加巴地那非衍生物案。
5. 【违法添加】2025年10月,江苏常州一壶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茶叶制品中非法添加番泻叶,被罚没602万元。
6. 【刑事判决】2025年12月,湖北省高院发布典型案例:张某生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即"仙优悦"人参牡蛎压片糖果非法添加药物。主犯获刑十三年,罚金400万元。
7. 【内卷整治】2026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2025年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重大案件",山西老葛商贸有限公司(太原老葛)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系列案被罚款560万元。
其余案件不再列举。需要说明:上述案件我们仅为线索提供者和举报人,全靠官方执法推进落地。
二、"打假"与"假打"的本质区别
打假与假打,不是程度差异,而是性质对立。
1. "打假"的逻辑:以叫停欺诈为根本,依法主张权利、获取正当收益,不需要、也不存在敲诈勒索。客观效果是服务社会:推动监管严格执法,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2. "假打"的逻辑:要么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信息、捏造事实,本无权利基础,却借举报、曝光要挟经营者索取财物;要么明知经营者欺诈,却以不曝光、不举报为交换,索财封口甚至分赃,放任其继续坑害消费者。这两类行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本质是纵容违法、危害社会,与真正的打假毫无关联。
3. 真"打假"的特征:先通过法定渠道投诉举报,进入官方程序,封口、要挟的前提自然不存在;依法投诉、起诉是公民行使维权权利,不属于胁迫、要挟;向媒体如实反映线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无论法院调解、市场监管部门调解还是双方自行协商,只要基于欺诈纠纷、双方知情自愿达成和解,就受意思自治原则保护,不存在所谓"恶意要挟"。
三、今后的工作重点
1. 继续叫停欺诈行为。对有毒有害产品及各类欺诈线索,一如既往向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举报;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同时向权威媒体提供线索。配合官方处置,全力叫停消费欺诈。
2. 以合规服务为主要业务。我们将以法律咨询与检测服务为主营方向,目前正筹备设立独立第三方服务主体,重点为出海电商提供供应链风险控制服务:帮助守法商家在销售前完成合规排查,发现标签、宣传、成分等环节的问题,补齐漏洞,降低经营风险,尤其是输入国罚款、海关退运等风险。
3. 用举报奖励弥补成本。自2024年8月最高法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施行以来,大额购买非法添加食品主张退一赔十,法院仅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今后,我们将举报奖励等收入用于检测、取证、核查等开支,保障工作可持续。如壹加生活案,我们已领到30余万元举报奖励。
四、结语
打假与假打,一字之差,天壤之别;合法与违法的边界,不容逾越。我们支持依法严惩假打,也不希望欺诈者借"整治假打"之名逃脱责任。
消费监督的初心,是配合官方监管、推动行业共治、维护良好的消费市场,共同实现社会善治。
谢谢大家!
王海
2026年9月19日
#职业打假# #职业打假对社会有什么危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