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梦可以作为刑事证据吗#】#女子失踪7年托梦给告知闺蜜埋尸地点# 据荔枝新闻9月18日消息,四川一女子李玉在河北正定县离奇失踪7年,没有留下任何轨迹。面对警方调查,李玉闺蜜张瑶(化名)哭诉自己这些年始终被一场梦境困扰,并一口咬定李玉已经被害,凶手很可能是闺蜜的情人王某某。
张瑶称,李玉在梦里穿着白裙子,告诉她被人困在了正定县的一处河边。王某某在此后对警方的供述中称,2018年6月23日,被害人李玉逼他离婚,两人发生争执,李玉摔门而出,王某某害怕李玉找到自己的妻子,最终在第二次争执中失手杀害李玉。而李玉被埋尸的地点正是闺蜜张瑶梦里的滹沱河边。广元警方经过长达8天的挖掘,最终在滹沱河边找到了一具尸骸,比对结果显示确为李玉,这起案件终于破获。
律师表示,梦境不能够作为证据,但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恰恰揭示了“间接证据”如何在刑事诉讼中发挥关键作用。此案中,“梦境”是线索,不是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法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八类。梦境属于当事人主观感受,不是法定证据,法律上不能直接用来定案,但是这一线索引导侦查机关找到了掩埋的尸体。这是本案最核心的物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等。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报案、举报、陈述等线索,只要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责,就应当立案侦查。(来源:荔枝新闻 美丽浙江)#女子称失踪闺蜜托梦暗示尸骸位置# http://t.cn/AXOY6s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