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哥哥2岁妹妹遭村民养殖胡蜂蜇亡#,伤口分别达300余处和700余处,案件明日开庭,孩子父亲:希望法律给出公正的结果】 #遭养殖胡蜂蜇伤女童身上有伤口700余处#2025年6月28日,云南楚雄市牟定县凤屯镇腊湾村,一对小兄妹在自家耕地旁的林地玩耍时,遭到同村人养殖的墨胸胡蜂猛烈攻击后去世。历经400多天后,2026年9月21日此案将一审开庭,养蜂人李某某被控告过失致人死亡罪。20日,被害人父亲陆先生告诉@极目新闻 记者,他和妻子至今未能从两个孩子的丧子之痛中走出,希望能顶格判处。#云南兄妹遭养殖胡蜂蜇亡家属发声#
9月20日,陆先生对极目新闻记者回忆,去年,他7岁的儿子上完一年级后放暑假,和2岁的女儿在家由老人照看,他和妻子常年在杭州外出务工。
当天,孩子们的奶奶在田间劳作,两个孩子便跑到紧邻耕地的树林玩,没想到误入胡蜂养殖区域。一位邻居发现险情后,孩子奶奶冲进蜂群将孩子抱离,老人也被蜇伤住院一周。不幸的是,2岁的妹妹当场死亡,7岁哥哥被送医后医治无效后死亡。
尸检报告显示,女孩身上有蜇伤700余处,男孩被蜇伤300余处。
起诉书显示,2025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借用他人家中林地养殖胡蜂10窝。2025年6月28日上午9时许,李某甲、李某乙在山地和养殖胡蜂山林中间的空地玩耍。12时50分许,在养殖胡蜂山林东侧干活的周某某听见孩子哭声,随即看到李某甲、李某乙被大量胡蜂包围蜇咬,其欲过去驱赶但被胡蜂蜇咬,后打电话告知其奶奶情况。孩子奶奶赶到现场后将李某甲、李某乙抱离现场。后李某甲、李某乙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云南省牟定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甲、李某乙系被胡蜂蜇咬致急性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起诉书显示,牟定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在生产区域养殖胡蜂,养殖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其应当预见胡蜂可能导致他人伤害或者死亡的结果。但其轻信可以避免,导致两名未成年被害人被胡蜂蜇咬致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显示,李某某生于1987年,和陆先生同属于一个村委会。陆先生表示,事发前他听说过李某某家里养蜂,但没想到是具有极强攻击性和毒性的胡蜂,且养蜂地就在林地,没有任何遮挡措施和警示牌。
“我们都以为只是普通采蜜蜜蜂,不招惹就不会伤人。”陆先生说,事发后李某某两次上门,先后一共给了4万元赔偿,他才知道对方养殖胡蜂是用于蜂蛹食用等售卖。由于胡蜂是野生品种,对方并没有在当地相关部门备案,更没有养殖资质证明。
经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事胡蜂为膜翅目胡蜂科墨胸胡蜂。墨胸胡峰,胸部黑色,3对足跗节呈金黄色,腹部有黄色条带,因此俗称“黄脚虎头蜂”或“赤尾虎头蜂”,广泛分布于云贵、四川、两广、福建等地,常出现在居民区、树洞或石板缝隙中。公开资料显示,墨胸胡蜂受惊扰或巢穴受威胁时会群起攻击,释放信息素召唤同类。
陆先生说,孩子奶奶被胡蜂蜇伤住院之后,时常头痛、关节肌肉疼痛,更严重的是心理打击巨大,始终深陷自责。两个孩子健康乖巧,相互之间感情很好,经常一起拍照、玩耍,事发后他和妻子的精神都崩溃了。
对于21日的庭审,陆先生表示,他希望能顶格判处,并会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追索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他同时期盼本案能够推动当地完善胡蜂养殖的监管制度,填补民间马蜂养殖监管盲区,避免同类悲剧再度上演。
“事情已经过去400多天,伤痛不会随着时间消散,这件事我们会记一辈子。孩子母亲至今走不出丧子的打击,全家人都活在痛苦当中。”陆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不求别的,只希望法律给出公正的结果,也希望以后不要再有别的家庭遭遇和我们一样的苦难。”(极目新闻记者 唐佳燕) http://t.cn/AXOQ54M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