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议法
26-09-20 21:08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法律博主

长沙一名61岁退休民警黄某鑫,凭一纸被前合伙人指控为“虚假”的代持协议,通过法院诉讼拿下了估值超2亿元物流园80%的控股权。#律师说法#

这起案件最让人困惑的地方在于:一个公职人员违规经商,明明已经被纪检部门降级、收缴违法所得,为什么在民事法庭上还能稳稳地拿到股权?#以案说法#

这其实是两套法律逻辑的并行。在民事审判中,法院看重的是“意思表示”。只要代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规定(比如代持本身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法院就会认可协议的效力。黄某鑫虽然违规,但他和前合伙人阳冠军之间关于“你出钱、我出关系”并约定代持的合意是存在的。法院认定黄某鑫多年来从公司获取千万利益而未遭异议,进一步佐证了这种实际控制关系。

但在行政纪律层面,黄某鑫的行为触犯了公职人员不得违规营利的红线。他早在退休前6年就开始布局,通过他人代持注册公司,这是典型的“在职埋雷、退休收割”。纪检部门的处分针对的是他作为公职人员的身份违纪,而法院的判决解决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归属。这就是所谓的“处分归处分,股权归股权”。

这种错位给公众带来了一种观感上的不适:违规者似乎通过司法程序“洗白”了自己的非法所得。但法律实务中,如果代持协议被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洗钱、行贿资金入股等),则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目前案件中曝光的800万元“公关”账本,如果查实涉及行贿,那么这部分资金入股的合法性将受到根本性挑战,甚至可能引发刑事追责。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案例是一个深刻的警示。不要轻信所谓的“人脉入股”或“代持避税”,在法律面前,白纸黑字的协议往往比口头承诺和人情关系更有杀伤力。同时,这也提醒监管部门,在处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案件时,如何更好地实现纪法衔接,避免让司法判决成为违规利益的“护身符”。#建言议法#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