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通报女子称遭性侵#
经调查显示两人关系超出普通朋友范畴,且隔了很久才报案,两人的证词有巨大矛盾、说法不一致,虽然有男方的道歉信,但没有证据证明是强奸,因此警方不予立案。
搁以前,根据以前的判例来看,这种案子,有女方坚决指控强奸的口供、男方有道歉信且有承认发生了关系,即使没有物证证明强迫了,那很大概率就是要进去了,怎么也是个缓刑,想不到这个案子居然没立案、没判刑。
从最近舆论上和实际案例来看,感觉现在在开始转向刹车了。
以前在网上遇到这种女子控诉性侵的事儿,人们一般都会义愤填膺、占女性受害者一方,经过太多次反转和诬告事件之后,网友也开始谨慎了,不敢相信小作文站队了。
这就是现实版狼来了,若是滥用性侵强奸性骚扰之类的罪名指控、索赔、博流量,重口供而轻物证,且诬告没代价,必然导致人们冷漠谨慎、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使得真正的受害者维权越来越难。
在面对强奸、猥亵、性骚扰之类的指控时,公检法候应该慎之又慎,必须证据扎实、充分之后才能判,不能靠单方面口供断案。
应该严惩强奸犯,应该保护受害者,对作恶者严惩,伸张正义。
但也要诬告和避免冤案。
这类指控很严重,被指控的人将社死、身败名裂、钱名损失,甚至还有牢狱之灾。
即使最后能洗清冤屈,事业、健康、名声、家庭、人生都将全方面被摧毁。
恶意构陷指控猥亵骚扰强奸之类的行为,也不能纵容不能没有代价。
一次性毁别人一生,让别人冤屈入狱,等别人出狱的那天,可能会引来极端的仇恨和报复,造成更多因为含冤入狱而报复杀人、报复社会的惨案,破坏社会安全稳定。
对于查明证实的诬告者和制造冤假错案的人,也应该惩罚判刑,如果诬告的代价过低甚至没有惩罚,必将导致整个社会人人自危,社会更加乱套。
故意诬告者必须付出代价,不然就是在鼓励和怂恿这种行为,让更多人蒙受不白之冤。
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让真正的受害者被保护,让真正的罪犯被严惩,让诬告者也付出代价。
#多方回应女子称遭高校硕导性侵#
#被指性侵女子高校硕导已离职#
发布于 北京
